近日,交通運輸部發(fā)布了行業(yè)標準《城市公共汽電車車輛專用安全設施技術要求》(JT/T 1240—2019),其中具體規(guī)定了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(qū)防護隔離設施的技術要求,防護隔離設施后圍上部空隙高度不大于300mm,側圍上沿最低點距乘客區(qū)通道地板高度不小于1600mm。該標準將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實施。
近年來,全國各地發(fā)生多起乘客侵擾駕駛員行為造成的不安全事件,引起社會高度關注。尤其是重慶萬州“10.28”城市公交車墜江事件,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。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運行安全保障工作,交通運輸部組織全國城市客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,多次召開不同層次、不同范圍的座談會,廣泛征求各方意見,邀請行政管理部門、專家學者、運營企業(yè)、制造廠商及協(xié)會組織等進行了反復論證,進一步規(guī)范和細化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員隔離設施的技術要求。2019年1月29日,該標準獲批準發(fā)布。
標準規(guī)定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(qū)防護隔離設施一般由后圍、側圍等組成,側圍應設施護圍門。
標準規(guī)定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(qū)防護隔離設施設置的主要原則有:不應影響駕駛員安全視線,不應影響乘客及駕駛員的應急撤離;不應影響駕駛員的駕駛操作和座椅調節(jié);不應影響駕駛員觀測右側前乘客門區(qū)域及后視鏡、刷卡機、投幣機等;應有效防止乘客與駕駛員直接肢體接觸,防止乘客搶奪方向盤;應滿足結構強度設計要求。護圍門玻璃材料應使用符合GB 9656規(guī)定的安全玻璃。
在設置形式上,標準對發(fā)動機后置公共汽電車和新能源公共汽電車的防護隔離設施規(guī)定了以下要求:防護隔離設施后圍上部空隙高度不大于300mm,側圍上沿最低點距乘客區(qū)通道地板高度不小于1600mm,側圍前端應在駕駛員遇乘客威脅、襲擊或搶奪方向盤等事件時起到防護作用;防護隔離設施護圍門開啟方向應向外打開,門軸宜設在駕駛員后側。護圍門內側應有鎖止裝置,駕駛員突遇身體不適等緊急情況應能從外部打開。
其中,標準規(guī)定“側圍上沿最低點距乘客區(qū)通道地板高度不小于1600mm”的要求,主要依據《中國成年人人體尺寸》(GB/T 10000-1988),當前中國95%的18-60歲成年人,肩部高度小于等于1455mm。考慮到人體抬起手臂,胳膊肘部高度略高于肩部,因此護圍門的上沿最低點距乘客區(qū)通道地板高度的最低值選取了數值1600mm,基本能夠保護駕駛員受到乘客直接攻擊,并防止乘客接觸方向盤。數值設置也考慮到駕駛員的服務性質,便于坐在駕駛位置上與乘客溝通。
標準對所有設有乘客站立區(qū)的公共汽電車,設置駕駛員防護隔離設施,均要求通過標準中規(guī)定的測量裝置檢驗,即設置在乘客站立區(qū)域的測量裝置的活動臂無法碰到駕駛員身體任何部位和轉向盤。
此外,標準規(guī)定防護隔離設施后圍或其他醒目位置上應設置“影響公交車司機安全駕駛涉嫌違法犯罪”等標識,標識位置不應影響駕駛員工作視野。宜利用車載媒體播放視頻、語音等方式,提醒乘客遵守規(guī)則、文明乘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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